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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翁建荣被起诉
时间:2021-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翁建荣(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翁建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翁建荣利用担任嘉兴市南湖区委常委、副区长,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平湖市委副书记、市长,平湖市委书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土地租用、工程承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翁建荣简历  

  翁建荣,男,汉族,1967年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

  曾任嘉兴市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嘉兴市秀城区副区长、区委常委,嘉兴市南湖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平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平湖市委书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1年8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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