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案件发布
案件发布
【权威发布】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剑雄决定逮捕
时间:2021-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剑雄(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剑雄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剑雄简历:

  王剑雄,男,汉族,浙江长兴人,1960年7月出生,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1977年12月至2020年7月,历任浙江省长兴县医药公司财务股会计,长兴县财政税务局企业财务股干部,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长兴县审计局副局长,建设银行长兴县支行党组书记、行长,建设银行湖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建设银行金华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建设银行金华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纪委书记,建设银行衢州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建设银行衢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建设银行湖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巡视组组长,建设银行湖州分行高级专家。2020年7月退休。2020年12月被开除党籍。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