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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嵇晓鸣等13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时间:2020-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由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湖州市南浔区嵇晓鸣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长兴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日前,由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湖州市南浔区嵇晓鸣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长兴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以来,以被告人嵇晓鸣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君龙、张忠良为骨干成员所形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串通投标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为支撑组织运转,成立天地物流、磊叠建筑等公司,组织成员帮忙管理工程,在拿到工程后让组织成员加入合伙经营或者由组织成员承接,壮大组织的经济实力。该组织作案手段恶劣,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逼要债务,在公开场合强行征收管理费,侵犯商户合法权益,暴力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长兴县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嵇晓鸣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二十六万元。另有12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年至九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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