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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会松、沈建平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0-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9月30日上午,由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祁会松、沈建平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德清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祁会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沈建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罚金,其余被告人被判处十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

  2006年以来,被告人祁会松、沈建平等人先后在长兴县多个不同区域实施开设赌场、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以开设赌场攫取经济利益为纽带,陆续吸纳成员,最终形成以被告人祁会松、沈建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聚敛大量财富,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长兴县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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