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由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沈建法滥用职权、受贿案在吴兴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沈建法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6月至8月,被告人沈建法在担任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2010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沈建法在先后担任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局长,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故提请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被告人沈建法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沈建法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沈建法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