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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因贩卖毒品被判刑
时间:2016-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经湖州市检察机关审查,郭某、何某、俞某、喻某、叶某、潘某、马某、戎某、陈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或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提供帮助;郭某、潘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戎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叶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四款,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五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郭某、潘某的刑事责任,以贩卖毒品罪追究何某、俞某、喻某、马某、陈某的刑事责任,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被告人叶某的刑事责任,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被告人戎某的刑事责任。何某、喻某、叶某、戎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何某、喻某、戎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戎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是重大立功。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郭某一审被判处死刑、何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陈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俞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喻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叶某一审被判处十五年六个月,戎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潘某一审被判处十年六个月。马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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