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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布
8人因毒品犯罪被判刑
时间:2015-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经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1月至20141月间,王飞向张小强等人贩卖毒品166.91克,贩卖、运输毒品294.9克;黄响向王建华贩卖毒品484.62克,黄小华、黄元亮共同贩卖、运输毒品992.19克;王建华非法持有毒品142.68克;廖明明贩卖毒品3.39克;李露贩卖毒品1克,包庇毒品犯罪分子;余雨贩卖毒品1克,多次容留他人吸毒。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小华、黄元亮、王飞明知是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冰毒),仍予以贩卖、运输,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黄响、廖明明、李露、余雨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王建华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其以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余雨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李露包庇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窝藏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均成立,依法应予惩处。黄小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黄响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黄元亮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王飞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王建华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廖明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李露犯贩卖 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余雨犯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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