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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检察院再次批捕15名制售铬超标胶囊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2-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浙江检察网新昌5月23日讯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昨天再次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潘炎忠、王清等15名制售铬超标胶囊犯罪嫌疑人。这是新昌县检察院自4月19日批捕潘柏土、潘钢超等9名犯罪嫌疑人后批捕的第二批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这15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专门将工业明胶卖给胶囊企业的工业明胶经销商,有购买工业明胶用于生产空心胶囊并销售的胶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生产线负责人,有专门销售空心胶囊的胶囊经销商,还有出具虚假空心胶囊合格化验单的公司化验员。另据统计,该系列案涉及的工业明胶约26吨,胶囊约1亿粒,其中大部分空心胶囊售往了药厂、保健品经营户或胶囊经销商。
  本次系列案主要涉及新昌县林峰胶囊有限公司、新昌县瑞香胶囊有限公司、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新昌县华星胶囊厂等4家胶囊企业。目前,该系列案件公安机关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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