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长兴4月28日讯 长兴县雉城镇原副镇长周某某因涉嫌受贿罪,今天被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2000年时任泗安镇副镇长的周某某被派往其招商引入的某公司进行跟踪服务。跟踪服务期间,周协助该公司完成征地拆迁、办理各类证件、自备矿选择、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与周边关系协调以及与其他公司合作等方面的工作。2003年年底的一天,该公司负责人为感谢周某某在该公司筹建及运转工作中给予的照顾以及希望继续得到照顾,送给周现金人民币15万元,周予以收受。
检察机关认为,周云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