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案件发布
案件发布
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一处长因受贿被判刑
时间:2012-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浙江检察网宁波424讯 经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侦查并提起公诉,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建设处原处长徐立军涉嫌受贿罪一案昨日获判。法院以徐立军犯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徐立军在担任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主任、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建设处处长期间,利用工程承接、工程监督管理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的职务便利,为个体户周某、张某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人民币共计16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立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款达1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徐立军在案发后检举他人犯罪,查证属实,系立功,可减轻处罚,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