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8月5日讯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开庭审理湖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原副总裁陈小健受贿案。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53岁的陈小健在担任湖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副总裁、湖州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兼湖州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湖州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器材供应商及机顶盒安装等工程承接商杭州某光电网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湖州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某以及湖州某电子设备、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等人的贿赂共计138500元。案发后,陈小健退清了全部赃款。
检察机关认为,陈小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天下午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