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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检察官一纸识破三伪证
时间:2010-04-22  作者:余红梅  新闻来源: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浙江检察网吴兴4月21日讯 经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作伪证包庇罪犯的田相琼、费连江、张晴乐昨天被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八个月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去年12月2日,一个自称是费连江的人来到吴兴区检察院公诉科,要求释放他的朋友高平,并提供了一张证明高平无罪的纸条作证据。高平是四川人,在湖州开了一个小诊所。去年10月,高平借给女青年林倩(化名)看病的机会,趁机强奸了林倩。事后,林倩报警,高平被逮捕。但是,在费连江提供的证据上却赫然写着“我自愿和高平发生关系的,请求检察院释放高平”,落款人是林倩。林倩报案后为什么又要求撤案?这张小小的纸条引起了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郑洁的警觉。她决定弄个水落石出。
  12月3日,郑洁和同事经过长途跋涉,来到了林倩的家,恰逢林倩的叔叔在家。起初,林倩的叔叔支支吾吾不肯讲,郑洁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林倩的叔叔终于告知了事实真相:是高平的前妻田相琼通过贿买手段让林倩写下这张纸条的。林倩回家后,在检察官郑洁的耐心劝导下,终于说了实话:自己是被迫写下这张纸条的。自从案发后,她就一直精神恍惚,心里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以致不能正常工作。为了离开这个伤心地,她不得不离开家人,外出打工。
  原来,去年10月,高平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高平的前妻田相琼为了让高平能无罪释放,找到了高平和林倩叔叔共同的朋友张晴乐寻求帮助。经张晴乐牵线,田相琼又找到了自称在看守所做保安的费连江。田相琼和费连江多次找林倩的叔叔求情,想通过贿买的手段,从林倩处获取一张自愿和高平发生性关系的纸条,但遭到了拒绝。10月14日,张晴乐请林倩和她的叔叔一起来到自己的办公室。经不住劝诱,林倩的叔叔答应田相琼提出的条件。在办公室里,田相琼等人用1.2万元钱收买了林倩,让她抄写了一份自愿与高平发生性关系并要求释放高平的虚假证言。10月中旬,张晴乐、田相琼持该纸条到公安局要求释放高平,但是遭到了拒绝。12月中旬,费连江又持该虚假证言到吴兴区检察院,要求检察院释放高平。不料细心的检察官从中发现了破绽,田相琼、费连江、张晴乐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强奸罪的高平也没有逃脱法网,被吴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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